首发七律.火焚雍店
举报◉ 尚严(杏林翰墨)(河南沁阳)
七律.火焚雍店
文/尚严
会昌三载枭雄反,平叛皇兴五路兵。
弘敬元逵南北讨,夷行刘沔后前轰。
岳翁河内投鞭疾,女婿军中草檄铿。
公直不仁良善丧,火焚雍店劫波生。
备注:
1.五路兵——会昌三年(843年)五月十三日,武宗命成德节度使王元逵为泽潞北面招讨使,魏博节度使何弘敬为南面招讨使,与河中节度使陈夷行、河东节度使刘沔、河阳节度使王茂元五路兵马合力攻讨刘稹。
2.岳翁——指李商隐的岳父王茂元。
3.女婿——指李商隐。
4.公直——指刘稹的牙将刘公直。
(2025.07.16.星期三.乙巳年六月廿二日.平起仄收式.押下平声八庚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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