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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分会」 邓坚才 2 月前 阅读(596) 评论(0)

首发新治安管理处罚法5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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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坚才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治安管理处罚法5大变化,与你我生活紧密相连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正式落地实施。此次修订紧密围绕民生热点与痛点,针对养犬管理、正当防卫、未成年人违法、校园欺凌、噪音扰民等一系列备受关注的问题,制定了明确且细致的新规定。这些变化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提前了解十分必要!

烈性犬饲养设“红线”,违规最高拘留10天

新法堪称“史上最严养犬新规”,对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饲养管理作出了严格规范。若未经许可擅自饲养烈性犬,执法部门将首先给予警告;若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者饲养的烈性犬致使他人受伤,将面临最低5日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此外,遛犬时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不牵绳,导致犬只伤人,同样会面临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也会被拘留。需要注意的是,烈性犬的界定标准由公安及犬类管理专业部门依据统一规范进行认定,养宠家庭务必提前确认自家宠物是否符合饲养要求。

正当防卫获明确支持,“先动手还手不算互殴”

此前,“互殴认定”问题争议较大,新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界定,全力支持合法正当防卫。当遭遇他人先动手攻击时,为保护自身人身安全而采取的防卫行为,不再被简单认定为“互殴”,合法自卫行为不构成违法。这一修订清晰地划分了正当防卫与互殴的界限,为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更为明确、坚实的法律依据,有效避免了“被打却不敢还手”的尴尬困境。

未成年人违法不再“免责”,惯犯将接受矫治教育

“未成年”不再是违法犯罪的“免罪金牌”。新法针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多次违法、恶意欺凌等突出问题制定了严格规定:若该年龄段未成年人在一年内两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有一次恶意欺凌行为,即便未达到拘留年龄,也将被送至专门场所接受矫治教育。这一举措有力地打破了“熊孩子”违法成本过低的局面,强化了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干预与引导,切实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校园欺凌零容忍,隐瞒不报将被追责

新法首次明确将校园欺凌界定为违法行为,哪怕是轻微的欺凌行为也将依法受到处罚。无论是厕所抢钱、操场打人,还是其他形式的校园欺凌行为,警方均可直接进入校园依法处理。同时规定,学校老师、校长若对校园欺凌事件隐瞒不报,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这一修订为学生安全构筑了坚实的法律屏障,杜绝了“校园欺凌无人管”的现象。

噪音扰民“零容忍”,屡教不改最高拘留10天

半夜装修时电钻的轰鸣声、广场舞音量超标扰民……这些长期困扰居民的噪音问题,新法给出了强硬的治理方案。对于噪音扰民行为,若经劝阻仍屡教不改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拘留,最高可处10日拘留。这一规定为居民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让“噪音扰邻”问题不再难以管控。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既是对社会乱象的精准整治,也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了解这些新规,不仅是遵守法律的前提,更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建议大家主动学习新法的具体内容,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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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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