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之论
◉ 刘思辰(辽宁)
吾以为,诗之创作,非徒文字之堆砌,而当寓深情于其中。情可源于爱情、亲情、友情,亦可超越世俗,达于广大。世间之物,小至微尘,大至宇宙,皆可入诗。
诗词之句,不必皆华丽,但须真实,不浮华虚饰。勿以词藻之丰而失意旨,勿以一诗之华而失其本。
诗之意境,当新颖,勿落俗套,人云亦云则无新意。
诗之韵律,尤须注重,尤以现代诗为然,此点常为人所忽。
诗如美妙音乐,可绕梁三日。诗中应有血有肉,亦有骨气,读之使人回味无穷,欲一读再读。
诗者,人类精华之文字也。好的诗人,不要求博古通今,至少应阅目千篇。不谓过尽千帆,亦需足行万里。既能融入人间悲喜,亦能集天地灵气,提炼万物精髓。能创作出好诗,诗人须全身心投入诗境,与诗为友,以诗为命,方可语出惊人。
最后,吾人当追求质而非量,若诗能惊世,一生一首即可。
此乃本人浅见,如有不妥之处,尚请各位老师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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