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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分会」精英 诗词研修院 孙会中(客居淮水) 作家 11 月前 阅读(5.2K+) 评论(0)

首发孙会中|让道的狗(散文)总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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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会中(安徽)

 

某日。大约是前天。又或许是前天之前的那个,前天。

一个人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路很宽阔,但宽阔的只是路中央供以车行的那条道。车道两侧的狭窄通道才是供人使用的。是那种一人行走较为宽松,两人相遇便须得侧身的窄道。不然,便只剩擦肩或冒撞了。

行进间,一只狗同样沿着这条窄道,迎面朝我走来。毛是棕色的,体型算不上小巧碧秀,但也绝非是那种相貌狰狞,体态彪壮之类。身上的毛胡乱卷曲着,象是很久没有打理过的。眼中滴露出些许的窘态。两只耳朵向下垂着,分明有意不肯听到外面的声音。但又绝无一份“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洒脱。它沿着人行道,在离我大约三、五米远时,向着旁边让出了道路。自然是在为我让道。待到与我交错,行到我的身后时,却又拐上了人行道。我刚想转身去望它,恰巧它也回过头来望着我。那一刻,两只眼睛似乎又有了水汪汪的灵气。

我很诧意。我原非官非富,这狗为何要为我让道呢?一时间,竟生出一份好奇来。

狗,对我来说,是一个熟悉的动物。小时候,家中就有一只,黑色的毛,油亮亮的。不过,那时狗的地位远不及今日,只是看门防盗的家丁而己,不象现在这样受宠。

中外古今,但凡与狗字沾点边的,大抵都没有褒奖的内涵。这似乎又与现实中的得宠相矛盾。比如“狗东西”“狗奴才”“狗仗人势”之类。另有诸如“狗尾续貂”、“兔死狗烹”、“鸡鸣狗盗”等等。记忆中,好像词典里面对于狗,几乎无一例外的,全都是不齿之意。这倒教狗类一生下来便要背负骂名,忍辱负重。我想那只狗之所以搭耸着耳朵,见到我便怯怯的让道,大约应是谨记“好狗不挡道”的古训,要做一个谦谦君子一般的“好狗”的缘故吧。

如此看来,这狗,应该是有思想的那类。

我只是知道狗属于忠诚的那类,却鲜有更多的了解。印象中,似乎越是贫穷的人家越爱养狗。因为它不嫌家贫,只要你是它的主人,就会一直跟着你。它不管你是达官富贵,或是一贫如洗,只要认准了你是它的主人,一直到它老死为止,都不会抛弃你。狗这份从一而终的忠诚,在当下这个社会里,大约,也唯有狗,才可以做到。尤其与人类相比,做儿女,不忠不孝者,有之;为朋友,背信弃义者,有之;但狗却不同,它既不会在你倒霉时落井下石。更不一会在你遭难时弃你而去。无论何时见了主人都是一副点头摆尾外加舌吻的状貌,让人由不得会想到热恋中的情侶。仅就这一点,我以为,狗较人类,更有品味。

虽然有失公允,我却不敢拒绝或无视这种品味。

但我遇到的那只肯为我让道的狗,它又会怎么想呢?

自那天之后的连续数日,我一直在瞑思这个问题。头脑中也大约罗列了三几个答案。比如,它可能会想“今天,先让你一回,后面的路总该是我的了”。或许,它会想,“日后万一还有求得着这人的地方,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今天给他让个道,便要他担我一次狗情。下次再若路遇,没准会主动向我点头示好。”再比如,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它原本是想借着让道,以麻鄙我的警觉,等我放松警惕,与它交汇后,便趁我不备,再狠狠的咬我一下呢。又比如……我不愿再臆猜下去了,担心答案越多,内心最不容易安顿。

总之,我敢保证,这一定是一只有思想的狗。

当一只狗拥有了思想,那么,应该是对于人类权威的挑衅。试想,人类历经千辛万苦,熬了几十万年才由猴子变成了人,当然,要将思想当成人类自己的专利。而专利,是有尊严的。故此,思想的尊严只属于人类。

但细想想,也未必。至少在当下,一只拥有思想的狗,确有存在的必要。

倘若这只狗真的拥有了思想,对于人类未必一点益处都没有。我想或许它就不会无缘无故地追着那些捡破烂的狂吠,也不会装出一付无辜的样子,但凡见有人来,便自作多情的呜呜几声。至少,象吕洞宾之流,便不会成为它的攻击对象了。因为一只有思想的狗它一定知道,在当下,狗咬人绝对算不上是新闻,只有人咬狗,才是新闻。所以,没准当时它正巴不得我扑上去咬它一口。还能拍一张我满嘴狗毛的照片,发到网上,让它一夜爆红。

再说狗一旦有了思想,没准还能为人类免除一些苦恼。比如,哪天出门忘了看黄历,遇到象老人碰瓷这样的倒霉事。明知被污陷,但在为老不尊的无赖面前,依旧百口难辩。狗,就不一样了。它遇到了碰瓷,只需站在那里煞有介事地咆哮几句,再扮个睚眦必报的凶相,碰瓷者必定会从地上跳将起来,如体育健将般落慌而逃。

还有,这狗一旦有了思想,象捉拿耗子这样的事,它便不屑于再去做了。它一定能想到,当初它助人为乐帮了猫一回,不但助长了猫的懒惰,让猫从此沉迷于蜷偎在女人怀里,只顾撒娇发嗲,而有些乐不思蜀。从此,象捉耗子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就再没有心思去做了。这倒叫那些乐于欣赏猫捉老鼠游戏的人,一下便扫了八分的兴致。一个个打着咂,悻悻的走开。无聊死了。

我猜,那一刻,它一定会在一份自以为“惭愧”的觉醒中,选择一种近似于狼狈逃开的明智。

鲁迅在《略论中国人的脸》一文中,写道“狼成为狗,野性是消失了,但只足使牧人喜欢,于本身并无好处”。狗失去了为狗的犬性,就如同人失去了为人的人性一般,只会在一份幽默诙谐的调侃之中,渐渐沦为只能拿给同类炫耀的资本。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名词,犬儒。对,就是犬儒。大约只有这个词,才是将狗的思想同人类皮囊相互交换后,用文字宣示出来的一种最为时尚的选择。况且,毕竟还有几分文雅的况味。

一时顿悟,假若当时我转个身,不仅可以与那狗四目传情。没准,还能与它同道而行了。未必,将来没有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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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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